丽水市区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协会: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丽水市高层次人才网络服务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4 〕156 号)文件精神,请医学三基各会计资格单位将本单位高层次人才信息于7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人事科教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内相关内容不能复制和粘贴,只能直接录入。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丽水市高层次人才网络服务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
2.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模板
( 联系人:毛友南,电话:2091279)
丽水市卫生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