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卫〔2014〕62号
关于台州市中心医院医用X射线机房
改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
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台州市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对〈台州市中心医院医用X射线改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审核的请示》(台中心医(2014)31号)收悉。经审核,我局同意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中心医院医用X射线机房改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GABG-会计资格YF14210062)的内容和结论,准予该项目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院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落实。
该项目竣工验收前,你院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报我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台州市卫生局
2014年6月17日
(此医.学全在线件公开发布)
抄送:台州市卫生监督所。
台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