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晋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晋委办[2005]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使用事业编制赴成都医学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本次招聘范围为市卫生局下属的医疗卫生单位、市民政局下属的市疗养院,计划招聘人数1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市医院、中医院、安海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院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的岗位,只招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1)国内30所医学院校(见附件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国内其它医学院校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2007年(含2007年)以来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执业兽医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往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且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其它岗位招聘对象放宽至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国内医学院校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4月1日前取得。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泉州籍的,是指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4月1日前具有泉州常住户口或泉州籍。
四、报名办法
1、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4月22日前,填写《晋江市2012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晋江市卫生局办公室(电子邮箱:cmh23@163。com),进行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595—85684489 18006990807
2、现场报名
(1)时间:2012年4月26日下午。
2:00-3:00 举行招聘单位推介会;
3:00-5:30 接受现场报名、交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成都医学院天回校区多功能厅。
(3)报名材料: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身份证;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和身份证。其中,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的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或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待审核后退还。‚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ƒ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报名表》中应提供个人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办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1、面试日期:4月27日-28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于4月26日晚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面试内容:公共综合知识(类同于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内容)和有关卫生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医学伦理学。
3、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按面试现场评委评分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产生,并在面试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4、加分项目:硕士研究生加分5分;‚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并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分3分;ƒ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分2分;④附件1所列30所医学院校中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的加分2分;⑤附件1所列30所医学院校的毕业生或国内其它医学院校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的毕业生报考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岗位的加分2分。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超过10分。
5、合格线:报考市医院、中医院、安海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的人员,面试成绩不低www.med126.com/Article/于70分的方可聘用;报考市医院晋南分院、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疗养院的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5分的方可聘用。
六、拟聘用初步人选的确定
1、各岗位拟聘用初步人选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将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先后顺序。拟聘用初步人选应于4月29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逾期未签订协议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招聘岗位经递补后仍出现空缺的,将另行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
七、考核、体检与聘用
1、考核。组织对签订协议的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考核,重点审核个人档案并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同时组织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2、体检。组织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各岗位拟聘用初步人选应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并将个人档案寄至晋江市公务员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和个人档案、证件审验情况,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选,并在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到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因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另行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递补、调剂。
八、注意事项
1、受聘人员须于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关系。
2、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和晋江卫生局网站(www.jjw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附件:
2、晋江市2012年赴成都医学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晋江市公务员局
晋江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