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办科教 [2013] 6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14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参见《2014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的方式,申请人可登陆浙江卫生信息网(www.zjwst。gov。cn)“科教类网上申请”栏目或登录浙江医药卫生执业药师科技教育网(www.zjmed。org。cn)进行网络填报,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网上逐级审核后上报。
三、截止期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说明
(一)为体现厉行节约的要求,所有项目在申报阶段其申报材料均通过网络递交,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二)为加强配套经费管理,请各项目申请人在申报时如实填报所在单位承诺经费配套情况,如单位不能按规定要求予以经费配套,我厅将不予立项。
(三)各主管部门(市卫生局、浙江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对所辖单位(区域)申报项目统一汇总并提交书面清单(加盖公章),厅直单位由省医学科教中心汇总。
(四)为加强项目管理,我厅今年开始将在项目初评结果公布后,增加项目合同书专家评议环节,符合要求的,我厅将签订项目合同书。
(五)项目合同书经我厅审核后,申请人可登陆系统,在线打印项目合同书一式3份,合同书附件材料1份。
五、评审费用
因评审需要,每项申请项目请交纳评审费200元。请各申报单位及时将评审费缴(汇)至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户: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号:www.med126.com/shouyi/643819408211,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林支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709357,87709062,87709114。
请各地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规范申报程序,确保申报质量。
附件:2014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