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合肥市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13-2014年度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包河区发证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均应按照规定接受定期考核。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
13-14年度医师考核面向至2014年12月31日止执业满2年的执业医师。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二、考核机构及考核范围
市三院:临床类别医师和中医类别医师考核工作。
市口腔医院:口腔类别医师考核工作。
市疾控中心:公卫类别医师考核工作。
市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站临床和公卫类别医师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
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二)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三)医师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应与医师年度考核相衔接,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实施。职业道德评定,按照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
(四)业务水平测评按照医师的级别、类别,结
执业医师合专业分别组织实施。
业务水平测评分为基本技能操作考核以及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考核两部分。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1.个人述职,提交书面材料;2.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实践技能考核或考试;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4.患者评价或同行评议。
(五)考核机构先对报送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对复核合格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试。
考核机构综合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作出定期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四、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一)国家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市级以上各部门的年度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依据之一。各级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
(二)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为:医师先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报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并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简易程序为:医师先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所在单位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好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考核周期内无不良好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
五、注意事项
1.各医疗机构要对本单位内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进行认真梳理,防止遗漏人员。2014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由单位统一将考核材料报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电话:63357139,联系人:梁露。
2.报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须注明参加何种程序考核(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人员还须注明所从事专业。
业务水平测评为闭卷笔试,分为基本技能操作、基础医学知识、专业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四部分内容。如2013-2014年度通过职称晋升考试的一般程序考核人员,本次视作业务水平测试合格,但须提供晋升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
本次业务水平测评专业为:
临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病理、医学影像、超声、心电图
中医:中医内科、中医外科(骨伤)、中医妇科、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
3.首次定期考核对象如实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行为记录表》,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第二次及以后参加定期考核的,须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式二份、《医师行为记录表》一式二份;执行简易程序的还需填写《简易程序申请表》一式二份。
4.市三院考核时间:2014年12月底(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5. 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7、参考网址
附件1:档案
附件2:考核表
附件3:行为记录表
附件4: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
附件5:2014医师考核材料受理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