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执业护士网办发函[2014]15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快我省县级医学龙头学科和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特色学科建设发展,充分发挥上级医学重点学科和学科带头人的对下帮扶指导作用,经各龙头学科、特色学科申请和上级学科所在单位同意,我委确定了第四批县级医学龙头学科和第二批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特色学科帮扶学科和指导专家,现予公布。
希望各对口帮扶学科和指导专家能够充分依托自身重点学科平台优势,加强与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之间的学科协作,协同开展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和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探索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发展模式,为全面提升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县级医院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第四批龙头学科对口帮扶学科和指导专家名单
2.第二批特色学科帮扶学科和指导专家名单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www.med126.com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