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卫办〔2014〕47号
各乡镇卫生院,县卫生监督所:
为检验全县农家乐住宿卫生规范提升工作成效,认真查找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管理措施,巩固工作成果。根据《安吉县农家乐住宿卫生规范提升工作方案》(安卫〔2014〕52号)和《2014年乡镇农家乐住宿卫生规范提升工作考核办法》(安卫[2014]1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乡镇农家乐住宿卫生规范提升工作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核评估时间定于11月17日至21日,各乡镇具体考核时间见附表1。
二、考核内容与办法
按照县卫生局下发《2014年乡镇农家乐住宿卫生规范提升工作考核办法》(安卫[2014]121号)文件执行。
请各乡镇卫生院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考核评估的各项准备,认真对照《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类整理相应整治资料。县卫生局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突出的乡镇卫生院给予表彰奖励。
具体事项请与县卫生监督所联系,联系人:黄利蓉,联系电话:5310415。
附表:各乡镇农家乐住宿卫生规范提升工作考评时间安排表
安吉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