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卫办〔2014〕48号
各乡镇卫生院:
为掌握、检验一年来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年版)》、《安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2014年版)》(安卫〔2014〕1号)、《安吉县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质量督导考核方案》,参照《浙江省卫计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2014年版)的通知》(浙卫发〔2014〕120号)文件精神适当调整考核方式。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由局组织,主要内容是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重点的为健康教育、儿童和孕产妇保健、慢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资金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知识考试等,考核时将进行真实性和规范性核查,并对自查情况进行复核评分。
三、考核时间
卫生院自查:11月20日前完成,卫生局考核日程见附表。
附表:2014年上半年考核日程安排表
考核日期 | 组别 | 单位(上午) | 单位(下午) |
11月24日(周一) | 一组 | 凤凰山、昌硕街道 | 南北庄、丰食溪 |
二组 | 城北、塘浦 | 西亩、鄣吴 | |
11月25日(周二) | 一组 | 良朋、高禹 | 南北湖、安城 |
二组 | 梅溪、晓墅 | 昆铜、溪龙 | |
11月27日(周四) | 一组 | 山川、港口 | 天荒坪、白水 |
二组 | 上墅、孝丰 | 报福、章村 | |
11月28日(周五) | 一组 | 下汤、杭垓 | 孝源街道 |
四、有关要求
1、各卫生院认真组织学习《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年版)》、《安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2014年版)》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2014年版)》(浙卫发〔2014〕120号),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到每一位责任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要认真研究并布置落实,特别注重真实性和规范化核实。
2、在11月20日前由各卫生院完成对辖区内各责任医生的自查考核,并进行汇总,《安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表》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1日报卫生局。同时上报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调查表5份。
3、本次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挂钩。
附件:安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表
安吉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