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局依法受理了太湖县卫生局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现将拟设置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1日。
设置单位:太湖县卫生局
类 别:妇幼保健院
名 称:太湖县妇幼保健院
选 址:太湖县新城法华路51号
所有制形式:全 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床 位:85张,牙椅1张
服务对象:社 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病理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安庆市卫生局基妇科,电话:0556-5347219。
安庆市卫生局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