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卫医〔2014〕13号
关于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今年我县医师资格考试工www.med126.com/kuaiji/作,根据市卫生局通知要求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4年第01号公告,现将我县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3月20日—4月10日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7月15日
医学综合笔试时间:执业医师为2014年9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以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有关规定执行。
今年继续开展乡镇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按照报名须知、流程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标准照片。
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在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二)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www.med126.com,由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到相应报名点办理集体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集体报名资格审核,应集中提交考生报名所需材料,以及《2014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一式两份。
县医考办地点:庐城镇周瑜大道350号,县卫生局二楼。
联系电话:87326048 电子信箱:nyg7326048@163。com
四、报名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的考核合格证明(仍沿用去年表格);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5.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律为二代身份证);
6.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凡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为A4纸复印,由所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身份证明原件应真实有效;除毕业证书原件外,其他原件经报名点审查后退回。
五、实践技能考试
(一)考生持实践技能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依据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通知》(卫医发[2002]37号)规定,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须参加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
六、医学综合笔试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者,由市医考办核发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
考生参加综合笔试进入考场,须携带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七、考试费用
各报名点按照《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计秘〔2002〕13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预收考试费用(执业医师每人29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220元)。如考试收费标准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在市局、省厅审核后,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将考试费用上缴县卫生局财务科。
八、几点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考务工作时间安排完成报名确认、资格审核、准考证发放等工作,确保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相关规定,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发现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的内容有误,应认真核实并予以改正,照片模糊不清的,应要求考生携带符合规定的电子照片到现场重新上传符合标准的照片。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核验考生报名相关材料,开具的试用期合格证明内容必须真实,严防假学历、假证明情况的发生。对出具虚假证明,放任持假学历、假证明报名,影响考试公平、公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1.庐江县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2.2014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庐江县卫生局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