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通告
(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金蟾社区卫生服务站)
下列医疗机构转型诊所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名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1 药品数据 | 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蟾社区卫生服务站 | 林权飞 |
特此通告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局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