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宝瑞达医药有限公司(原浙江宝瑞医药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台州市参与药品购销活动中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规定,经公示,现将宁波宝瑞达医药有限公司(原浙江宝瑞医药有限公司)列入浙江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联系人及电话: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0571-87709372)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