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市级医院)将自行与县级公立医院同步降价公告
来源:宣城卫生局 更新:2015/1/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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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病人利益至上”的服务宗旨,让利于民。宣城市人民医院(市级医院)12月15日起,自行与县级公立医院同步降低有关医疗服务价格。即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CT/磁共振检查费下降20%。作为市级医院(不在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范畴),院方此次自行降低有关服务价格的同时,并未与县级公立医院同步提高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等有关服务价格,此举将更进一步体现与展示市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让“安全、有效、方便、价廉”之医改之光更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