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 [2013] 234号
各市卫生局、财政局,有关医疗机构:
&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nbsp;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浙江省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特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浙江省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特色学科申报建设的通知》要求,经各市遴选、推荐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组织评审,共确定12个学科列入我省第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特色学科建设计划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特色学科要围绕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服务优良的建设目标,做大学科综合实力、做强医疗技术水平、培育骨干人才、推动学术交流,按照建设合同书的有关要求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各建设单位要以特色学科建设为基础,整合优势资源、增进发展动力、树立品牌形象,不断提升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发展动力。各级卫生、财政等行政部门要将特色学科建设一并纳入www.med126.com/yishi/所在地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出台具体配套政策,确保特色学科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浙江省第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特色学科建设计划名单
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