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安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安吉县招聘卫技人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将安吉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择优签约聘用80名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签约聘用对象
杭嘉湖地区生源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临床、中医、麻醉、影像、检验、心电图等紧缺急需专业生源地不限)。
二、择优签约聘用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优秀毕业生;
2.校级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
3.在校期间获校级一等奖学金1次或校级二等奖学金2次;
临床、中医、麻醉、影像、检验、心电图等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愿意从事临床和医技岗位的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要求(详见计划招聘表)。
三、择优签约聘用程序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按岗位要求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3月15日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持填写好的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最高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明(优秀毕业生证、三好学生证或奖学金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医院人事科。
安吉县人民医院:安吉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安吉县递铺镇后寨路),联系电话:0572-5027693;
安吉县第二人民医院:安吉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事科(安吉县梅溪镇昆晓路),联系电话:0572-5099908;
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安吉县孝丰镇北街20号),联系电话0572-5058202;
安吉县中医医院:安吉县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9号),联系电话:0572-5230006;
安吉县妇幼保健院: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四楼人事科(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18号),电话:0572-5129088
(二)组织面谈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谈。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谈成绩,在面谈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吉县卫生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9月30日前不能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须将户口转成非农;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安吉县卫生局人事科:0572-5310500。
附件:附件1:安吉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择优签约聘用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安吉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择优签约聘用报名表.doc
安吉县卫生局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