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法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诊疗科目 |
1 | 北京凯霖娜中西医诊所 | 延庆县东外大街68号九州宾馆西侧一至二层 | 张晓丽/ 谷相云 | 13651096708 | 中医科、内科、美容科∕美容外科、皮肤科、儿科、妇产科∕妇科专业、眼科、医学影像∕心电图、B超、医学检验科 |
2 | 北京李树友中医诊所 | 北京市延庆县妫水北街12号商住楼 | 李树友/赵舜起 | 13671242991 | 中医科 |
特此公告
延庆县卫生局医政科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