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委对辖区内注销的医疗机构公告如下:
1、北京天奇圣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门诊部
2、北京市昌平区残疾人医疗康复门诊部
3、北京市安馨苑李鸣英诊所
4、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北区门诊部
5、北京曹学军中医诊所
6、北京拓然家苑杨燕丽诊所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