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2014年度继续
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朝阳区医疗卫生机构2014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布置如下:
一、学分审验对象
朝阳区驻区医疗单位,民营医疗机构,个体门诊部、诊所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人员。
二、学分审验时间
1.11月4日––12月30日(节假日不办公),集中审验附表2中指定具体审验时间的单位。
2.12月1日—12月30日(节假日不办公),审验未指定具体时间的单位。
上午:8:30---11:10 下午:13:00---16:30
三、学分审验要求
详见附件一《2014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须知》及附表1和附表2。
地点:朝阳区八里庄东里北巷二号卫生人才中心305室。
附件:1.2014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须知。
2.2014年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登记表。
3.11-12月份参加学分审验的单位及时间安排。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4年10月30日
(联系人:支雨昕 刘丽萍;联系电话:6544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