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2015]8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 现将《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裁量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裁量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