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遴选确定基本药物配送商的通知》(浙药采办发〔2015〕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区于2015年1月23日组织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专家组对申报的9家企业进行遴选,确定新增以下4家企业为南浔区基本药物配送商,现向社会公示。
名次 | 入选配送企业名单 |
1 | 杭州凯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 | 湖州欣瑞医药有限公司 |
3 | 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4 | 浙江凯欣医药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或直接向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电话:0572-3023605,0572-3027293)。
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