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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开展安吉县“十佳医务人员”评选活动的公告
来源:安吉县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5/3/16 字体:

安卫〔2015〕6号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 “百个先进树典型,比学赶超促发展”活动,目的是通过评选一批各个层面的先进典型,大力塑造一批比学赶超的示范目标,全面引领全县上下学先进、转作风、优服务、促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深入推进“三个安吉”建设。其中,由我局牵头进行“十佳医务人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推动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挖掘一批卫生系统的先进典型,树立“医学有局限、服务无止境”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凝聚力、向心力和引领力,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卫生创强和“三个安吉”建设。

二、评选范围

全系统所有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包括临床、医技、护理、乡村医生等)。

三、评选名额

卫生系统“十佳医务人员”。分别为医生8名(其中包括乡村医生1名),护士2名。

四、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分基本条件和单项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岗位的执业(从业)资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团结同事,爱岗敬业,模范执业;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医疗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医疗损害事件及重大医疗纠纷、投诉事件,近三年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积极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抢救病人、抢险救灾、对口支援、保护国家集体利益以及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表现优异。

(二)单项条件

1.医生: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执业;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和临床诊疗经验,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医德高尚,尊重患者,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善于沟通,一切为病人着想,受到广大患者及家属好评。

2.护士:严格遵守《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执业意识强;严格遵守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有扎实的护士理论基础和临床诊疗经验,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尊重患者,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善于沟通,一切为病人着想,受到广大患者及家属好评。

3.乡村医生:具有乡村医生证书或全科医师执业资格,依法执业,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站)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本职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扎根基层,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注重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具备为当地群众服务的专业特长;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在所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发挥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示范、带头作用,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作出显著成绩。

六、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分五个阶段开展。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月15日前)

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动员和宣传,扩大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第二阶段:推荐评选(1月20日前)

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评选,提出初步人选的方式进行推荐。各单位要积极推选本单位品德高尚、事迹感人、影响力大的先进人物作为“十佳医务人员”的推荐对象。推荐表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各单位于1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县卫生局组宣人事科。

3、第三阶段:复评复核(1月23日前)

卫生局对初步人选开展有关部门的意见征求,并经局党委讨论,向县两办报送确定名单。

4、第四阶段:公示确定(1月30日前)

两办将汇总确认的入选名单,报送县委常委讨论通过,并在县内主要媒体公示3天,确定最后人选名单。

5、第五阶段:表彰宣传(2月底前)

在全县干部大会上予以表彰,并大力开展典型宣传和宣讲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将评选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各单位文化建设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进一步增强职工凝聚力,提升卫生行业的正能量。

2、掌握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从严掌握标准,要多倾向于奋战在医疗卫生机构一线的医务人员。通过评选活动,将品德优秀、业绩显著、群众赞誉的医务人员树立为能够代表卫生系统形象的先进典型。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和新媒体优势,广泛宣传“十佳医务人员”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宣传态势和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卫生事业发展。

附件:1、安吉县“十佳医务人员”候选人推荐表;

2、安吉县“十佳医务人员”候选人选推荐汇总表。

安吉县卫生局

2015年1月14日

关于开展安吉县“十佳医务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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