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2015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的初、中级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填写《考试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于2015年5月6日-7日(上午9:00—下午4:30),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蓝底彩色免冠
照片3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一级技术资格证书或相应证件、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原件,到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报名,地址:北三环中路37号市血液中心院内3号考评楼201报名。
报名条件及费用请看附件。
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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