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县基本药物配送会员交易诚信
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药流通秩序,促进配送会员加强行业自律,增强诚信服务意识,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2日
开县基本药物配送会员交易诚信考核
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流通秩序,促进配送会员加强行业自律,增强诚信服务意识,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根据《重庆市药品交易所配送会员交易诚信评价暂行办法》(渝药交监办发〔201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价对象
在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注册并被遴选为我县联合体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
三、评价指标
配送企业诚信考核评分为100分,按照市药交所诚信评价管理系统的评价指标分为到货率、验收合格率、配送片区覆盖率、合同响应及时率、订单响应及时率、约定时间配送及时率、规定时间配送及时率、退货响应及时率、服务满意率、配送品规贡献度。系统根据配送企业的配送情况自动打分。
四、组织实施
联合体根据各配送会员配送情况,以药交所监管平台提供的数据为准,从2015年开始实行考核淘汰制度。考核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为淘汰对象:
1.考核得分在70分(以2014年配送企业在开县片区的平均得分为参照)以下的配送企业实行末位淘汰;
2.考核时间段内交易平台无有效订单、合同记录的配送会员;
3.配送企业因违规违纪受政纪、司法等机关处理的,直接取消配送资格,并两年内不得参与开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送。
4.违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相关规定之一的。
五、申诉渠道
配送会员对联合体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联合体提出再次考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联合体回复的申述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提起申诉。
六、实施要求
(一)严格遵守制度,争做诚信单位。
各配送会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履行会员义务,做好药品配送工作,加强诚信自律、争做诚信会员,不断提升配送服务能力。
(二)严肃纪律作风,形成良性竞争。
配送企业之间的竞争要靠药品配送及时率、满意度等配送能力进行竞争,严禁给回扣、药品提成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一旦发现,将进行严惩,保证诚信考核的公平、公正。
评价指标计算公式
1、到货率=已收货的产品数量/订单产品总数量(已撤销的除外)*100%
2、验收合格率=(1-验收不合格的订单行数量/已收货订单行数量)*100%
3、配送片区实际覆盖率=有收货记录的片区数量/配送会员申报片区数量*100%
4、合同响应及时率=配送会员72小时内响应的合同数量/该配送会员合同总数*100%
5、订单响应及时率=4小时内响应的订单行数量/订单行总数量(已撤销的除外)*100%
6、约定时间配送及时率=在约定时间内及时配送的订单行数量/约定时间配送的订单行总数量*100%
7、规定时间配送及时率=在规定时间72小时内及时配送的订单行数量/未约定时间配送的订单行总数量*100%
8、退货响应及时率=72小时内响应医院发起的退货订单行数量/退货订单行总数量*100%
9、服务满意率=收货确认时评价为满意的订单行数量/有评价信息的订单行总数量*100%
10、配送订单贡献度=该会员配送订单数量/配送会员平均配送订单数量*100%
11、配送医院贡献度=该会员配送医院数量/配送会员平均配送医院数量*100%
12、配送品规贡献度=该会员配送品规数量/配送会员平均配送品规数量*100%
开卫〔2015〕61号 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县基本药物配送会员交易诚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