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
补助申请流程:1、在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参合患者凭身份证直接办理补偿(慢性病患者提供慢性病就诊卡)。2、非即时结报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住院患者自费出院,须携带身份证和机制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材料→县合管中心或镇合管站办理补偿。3、非慢性病即时结报医疗机构费用须凭身份证和门诊病历、医疗机构门诊发票等材料→县合管中心或镇合管站办理补偿。注:由他人代办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
审批流程:由审核科人员初审→审核科科长复审→单位负责人签字(补偿金额≧3000元)。
责任单位:芜湖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5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际参保 326114人,本季度享受医疗待遇 180840人次(含门诊统筹人次),待遇支出 3642.92 万元,其中享受住院待遇 9196 人次,基金支出3034.95万元。 |
责任人:陶勖骋 |
举报电话:0553-8825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