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以及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市卫生局、人事局《转发福建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漳卫人函[2010]10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3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日)。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专业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3名,分配充实到东厦镇卫生院、马铺乡卫生院、和平乡卫生院三家乡镇卫生院。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拟在以下网站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w.fjbys。gov。cn) 福建省卫生信息网(网址:www.fjphb。gov。cn) 云霄县卫生局网站(网址:www.yunxiao。gov。cn/wsj)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2010年11月10日至2010年11月11日到指定地点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应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报到证)、“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三张直接向云霄县卫生局提出申请。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云霄县卫生局人秘股(云霄县云东路40号) 联系电话:0596-8538251 电子信箱:wsjrmg@163。com 3、资格审查 云霄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按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考核工作由云霄县人事局、云霄县卫生局共同负责。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报经当地人事局批准后,由县卫生局于2010年11月30日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省级指标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 云霄县人事局云霄县卫生局 2010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