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助产技术服务重点监测指标月报工作的通知
明卫函〔2014〕27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及时、真实掌握全市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相关工作情况,推进卫生行政部门正确决策,决定开展助产技术服务重点监测指标月报工作。2015年1月起,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指定专人,参照妇幼信息监测工作相关要求填报上个月《助产技术服务重点监测指标统计表》(附件1),由县(市、区)卫生局收集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统一上报(2015年1月10日前填报2014年10—12月统计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于每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
全市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县级卫生局负责填报统计表的人员联系方式(附件2),于2015年1月10日前一并报我局基妇科。
各地各单位要继续着力抓好《三明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卫〔2014〕78号)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产科质量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联系人:卓传涛,联系电话:8223465,电子邮箱:jfzy465@sina。com。
附件:1.助产技术服务重点监测指标统计表
2.《助产技术服务重点监测指标统计表》填报人员情况表
三明市卫生局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