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略)
目前机构三定方案正处编制审批过程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所属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水市卫生监督所、丽水市中心血站、丽水市职工中等卫生学校、丽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丽水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丽水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丽水市水阁卫生院(水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丽水市富岭卫生院。
二、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收入预算6675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525.05万元,占15.77%;政府性基金4992.62万元,占7.48%;专户资金351.27万元,占0.53%;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44845.71万元,占67.1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56.20万元,占1.28%;国资收益收入41万元,占0.06%;上级补助收入72.06万元,占0.11%;上年结转收入5075.74万元,占7.6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支出预算66759.6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69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679.21万元、其他支出4992.6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040.5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0.10万元、项目支出55367.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992.6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856.20万元、国资收益预算支出41万元、上级补助支出72.0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355.43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教育类事业单位开展中专教育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54.56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33.48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医疗卫生管理事务)(项)437.47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医疗卫生管理事务)(项)243.6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医疗卫生管理业务活动的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83.5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的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1170.52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综合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525.32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中医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115.92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精神病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434.7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妇产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57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1252.9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514.47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522.92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采供血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307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5.58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8.77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123.1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323.13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109.58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4992.62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四)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6.6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来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4.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2015年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和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2015年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购置公务用车和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指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指上级部门支付下级部门的补助资金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教育类事业单位中专教育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丽水市卫生局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经费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运行的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医疗卫生管理业务活动的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的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综合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中医(民族)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精神病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妇产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采供血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指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