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遴选确定基本药物配送商的通知》,我局组织专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原规定程序开展了余姚市第二轮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工作,现将选定的8家配送商公告如下: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宁波大红鹰医药供销有限公司3.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4.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5.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7.浙江大生医药有限公司8.浙江省余姚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余姚市卫生局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