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卫〔2015〕22号
安吉县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安二医〔2015〕6号文件收悉,经安吉县第二人民医院托管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余建华同志任安吉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助理;
翟太平同志任安吉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助理;
免去胡福全同志安吉县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副院长职务。
安吉县卫生局
2015年3月5日
22关于余建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