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赴
温州医科大学招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2015年赴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应届毕业生3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面向温州医科大学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浙江省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三)生源要求(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温州地区范围内,硕士研究生学历者户籍要求不限。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止到报名之日,必修课程学科考试如有二门及以上补考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3.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就业协议与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由龙湾区卫生局会同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见龙湾区卫生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温州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等网站。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8日上午9:00—12: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求新楼广场。
3.报名要求: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如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
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名字);另外还需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信息:本人简历、在校各级段各学科成绩情况、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校内各种团体任职情况以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信息。
(2)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2015年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面向温州医科大学招聘报名表》(附件2)。
(3)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要求达到3:1;临床医学研究生学历岗位(岗位代码A001)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可放宽到2:1。
(4)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的面试资格,领取《面试准考证》。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准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费自理)。
(四)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放弃者,按体检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未参加体检人员不再替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龙湾区卫生局及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在2015年7月31日前凭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中的其他有关事宜,由龙湾区卫生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五、咨询与解释
1.咨询电话:龙湾区卫生局人事科0577-55878820。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龙湾区卫生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龙湾区卫生局
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