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委委托重庆市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机构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三家医疗机构内镜诊疗技术、腹腔镜辅助下恶性肿瘤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展准入审核检查,经我委审定,拟准予下列机构开展以下相关诊疗技术,现予以公示:
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呼吸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消化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普通外科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关节镜三、四级诊疗技术、脊柱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泌尿外科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胸外科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鼻科内镜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咽喉科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
二、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普通外科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妇科内镜呼吸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胸外科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泌尿外科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消化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呼吸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脊柱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关节镜三、四级诊疗技术、鼻科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咽喉科内镜三、四级诊疗技术。
三、巴南区人民医院
腹腔镜辅助下恶性肿瘤诊断与治疗技术
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周(2015年5月19日-5月26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
联系人:任锦,联系电话:67706612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