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卫生人才支撑工程,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不断提升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健康慈溪”建设目标,慈溪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月30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的若干意见》(慈政发〔2013〕5号)。该政策出台两年来,医学类紧缺专业报考学生日渐增多。
为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医学助学政策的作用,引导高考考生理性填报志愿,在充分调研各医学类紧缺专业紧缺程度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调整医学助学金补助对象。现将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被“211”、“985”工程院校正式录取的医学类紧缺专业慈溪籍学生,高考成绩列前50名者。在该类考生实际录用不足50名时,按实际录用人数签订医学助学协议,所余指标不作调剂;超过50名时,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签满50名,第51名及以后的考生列入其他院校第一批正式录取的医学类紧缺专业慈溪籍学生。
二、其他院校第一批正式录取的医学类紧缺专业慈溪籍学生,按录取专业分别确定最高签约限额(详见附表)。
各专业录用考生在本专业最高签约限额内,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个签订医学助学协议。
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