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遴选第二轮基本药物配选商的公告
根据省药品采购中心《关于遴选确定基本药物配送商的通知》(浙药采办发[2015]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开展海曙区第二轮基本药物配送商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省药械采购平台公布的《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配送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名单中合格的配送企业。
二、配送范围
负责海曙区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工作(基本药物范围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
2015年1月21日-23日
四、报名地点
海曙区卫生局计财科(苍水街131号海曙区行政中心七号楼7202室)。联系电话:0574-55889784,联系人:金芹
五、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简介:包括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销售(营业)收入;企业经验收合格的仓库建筑面积、冷库面积;企业自有或实际租用的货物运输车辆总量,委托第三方物流进行配送的,按照委托企业车辆情况;企业执业药师数量;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情况等。以上情况需附由相关权限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税务登记证。
6、企业最新GSP认证证书。
7、配送能力、服务质量、配送时限的承诺及生物制品的配送能力承诺(包含紧急用药和一般药品配送到位时间表)。
8、法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人亲笔签名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海曙区基本药物配送商报名申请表(附件一)。
以上材料报名时请携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经查验或举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该企业参选资格。
六、遴选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海曙区卫生局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