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平政办发〔2014〕26号)文件精神,经平湖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拟对平湖市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晓红等个人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7日,如有异议,请与平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3-85023587;电子邮箱:shenweijie@pinghu。gov。cn。
平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