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卫计办〔2015〕2号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卫生部“全国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项目”通知的要求,根据市卫计局的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医疗机构的特殊药品管理人员和临床医生、药剂人员进行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5月15日下午2时开始培训(1点40分开始签到),培训时间为半天。
二、 培训地点:
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大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医务科负责人、特殊药品管理人员、临床医生、药剂人员。县药剂质控中心成员。
四、相关要求
1、各级医疗机构确定责任人带队参加培训,注意交通安全。名额分配:县人民医院30名,县中医院15名,县妇保院10名,县二院10人,县三院10名,杭垓、天子湖中心、报福三个中心卫生院各5人,乡镇卫生院各3人,其他医疗机构自行安排。
2、请各医疗机构安排好工作,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3、请县人民医院落实好培训场地。
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