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安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吉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历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户籍不限)或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且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中等专业历年医学类毕业生(2015年5月26日前具备安吉县常住户口,以户口簿为准)。
鉴于本次招聘的人员需要在2015年8月底前到岗,不支持目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在此期间提前解除与单位的聘用合同,因此此类人员不视为招聘对象。
(二)招聘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3.符合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和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安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吉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附件2《2015年安吉县县级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计划汇总表》、附件3《2015年安吉县县级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计划分解表》、附件4《2015年安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职位计划汇总表》、附件5《2015年安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职位计划分解表》。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按职位要求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 “检验、口腔、药剂、中药、乡镇卫生院护理”五个职位按1:3设置开考比例,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其余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9:00—16:00;报名地点: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大会议室。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持填写好的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附件6《2015年安吉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中等专业历年毕业生还必须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1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试成绩在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1.报考安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吉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中心)职位的,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等下一程序。
2.报考安吉县县级医院和乡镇街道卫生院职位的,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及医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代替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环节。
(三)面试
报考安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吉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中心)职位的,在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进入面试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1.在报考安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吉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中心)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在报考安吉县县级医院和乡镇街道卫生院职位的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核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五)公示、选岗、聘用
1.公示: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如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且不再递补。
2.选岗:拟聘人员按各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总成绩并列,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职位;如专业科目成绩和公共科目成绩均并列,则抽签产生选岗顺序)。
各职位如遇报名数不足而相应核减招考人数,或者各职位的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相应职位招考计划数的,各招聘单位按相应职位实际录用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相应核减。
报考安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吉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中心)职位无需选岗,按照实际报考职位确定。
3.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是农村户籍的还需办理“农转非”;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公开招聘其它事项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考生于2015年6月4日(星期四)持《领准考证凭证》到县卫计局二楼组织人事科领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准考证。
考生可登录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ajws。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572-5310500(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附件1:2015年安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吉县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5年安吉县县级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3:2015年安吉县县级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计划分解表.xls
附件4:2015年安吉县乡镇街道卫生院公开招聘职位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5:2015年安吉县乡镇街道卫生院公开招聘职位计划分解表.xls
附件6:2015年安吉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