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卫计办〔2015〕6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扎实开展等级卫生院评审工作,提高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办法(试行)》(浙卫发【2013】274号)和《浙江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工作方案》(浙卫发【2014】10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2015年等级卫生院创建工作动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5月22日(周五)下午2时开始培训(1点50分开始签到),培训时间为半天。
二、会议地点:
县卫计局三楼大会议室
三、参加对象
2015年创建等级乡镇卫生院院长、具体创建责任人,县级基本医疗专家组成员。
四、会议内容
1、传达省市工作要求及创建工作要点解读。
2、各创建卫生院汇报前期创建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3、分管副局长王永照同志讲话。请各有关医疗机构安排好工作,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附件:2015乡镇卫生院等级创建县级基本医疗专家组名单
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