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名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 机构名 | 地址 | 登记号 | 法人代表 |
1 | 温州市龙湾海滨仁爱医疗综合门诊部 | 龙湾区海滨街道富海路106号 | PDY10022133030317D1102 | 黄笑 |
特此通告。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