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区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拟面向全市竞争性选拔安庆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全市医疗卫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医院,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及下列资格条件者,均可以报名。
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
3、担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2013年6月1日前任职),或任正科级,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情况的等。
二、选拔程序
竞争性选拔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及任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需递交报名表(附后),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10日止。
报名地点: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部(安庆市湖心北路88号,开发区管委会九楼),联系人:叶霁。
咨询电话:5322026、5350392。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进行比选,确定6名人选参加面试,并在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全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拔资格。
3、面试
面试于2015年 7月中下旬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3名考察对象并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4、组织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入围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综合分析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情况,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的职位作出评价。
5、研究决定及任用
开发区党工委综合分析考察人员的经历、实绩、能力、人岗相适度等情况,研究决定1名人选。如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任用手续。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共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部,负责竞争性选拔的具体工作。开发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
|
中共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部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