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单位,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科教秘〔2015〕183号),大力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加快人员能力提升,2015年起我省将严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口出口管理,推进规范化培训同质均衡发展。现将《2015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招收实施相关工作,并为培训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委科教处联系。
联系电话:0551-62998587,62998565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8月14日
2015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科教秘〔2015〕183号),大力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加快人员能力提升,2015年起我省将严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口出口管理,推进规范化培训同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收计划
2015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收1650人,其中全科专业200人、儿科专业160人、精神科专业40人、其他临床与口腔专业1100人、中医和中医全科专业150人,五类计划不得调剂使用。
《2015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收对象
(一)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即可)
1.已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招收对象来源
招收对象分为单位委派培训和社会化人员招收两种模式,以单位委派培训人员为主。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1.招收对象必须是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初级或无职称人员,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报考资格。
2.具有医学类专业本科学历的科学学位研究生,以本科学历申请参加培训;非医学类专业本科学历的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申请参加培训。
3.在读专业学位、科学学位研究生均不属于本次招收计划范围。
4.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填报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现从事临床岗位或所在单位拟安排从事的临床岗位一致,报考专业类别(临床、口腔、中医)应与所学专业类别一致。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派培训对象原则上仅限于报考全科专业,中心乡镇卫生院委派培训对象亦可报考内科专业。
6.单位委派培训对象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才能予以报考,进行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7.2015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单位委派培训方式统一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三、招收程序
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9:00-8月27日16:00。
(二)资格审核
2015年8月28日-8月30日,报考人员到第一志愿基地医院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2015年8月31日-9月2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基地医院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打印并签名、签章的《2015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录取
本次考试方式为医学综合笔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考试类别分为临床、口腔、中医三类。
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确定录取培训对象。如基地医院或相应专业未完成招收计划,将从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剂录取,优先满足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需求。
(四)公示报到
招收工作结束后,省卫生计生委将及时向社会公示招收结果,公示结束后确定录取人员(即培训对象)名单。
10月上旬,培训对象到相应培训基地医院报到。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附件3),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培训基地不得留用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附件4),档案放在培训基地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自主择业。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同时向培训基地医院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10月中旬,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培训时间自10月份起算,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助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务实之举,是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的有益探索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民满意的好医生、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与水平的必然选择。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着眼长远,加大宣传力度,安排、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并确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卫科教秘〔2015〕183号要求落实参加培训人员相关待遇。
(二)今年起,将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于不诚信行为将予以通报。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招收对象,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培训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于录取的培训对象,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培训的,至少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因所在单位原因导致其退出培训的,纳入对所在市或单位的目标考核扣分,并将与医院评审等工作挂钩。
(三)各培训基地医院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体系、教学管理体系,完善教学、生活条件,做好今年培训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1.2015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表
2.2015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试报名表
3.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单位委派培训对象)
4.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社会化学员)
附件下载:http://www.ahwjw。gov。cn/zwgk/e61912834cb84f88aac3faccc8fb34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