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朝卫通字〔2015〕117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
北京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医学摄影
共享图像标识规范2015版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学摄影共享图像标识规范(2015版)的通知》(京卫医〔2015〕7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类开展放射诊断医学影像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开展自查工作,我委将在7月到8月进行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
联系人:左扬萍 联系电话:64689618-206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