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表。
2.依托单位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能够为技能传承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3.依托单位的法人证书、工商登记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被传承人的身份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封面和目录等材料的复印件。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单位申报和评审资格。
以上材料于9月6日前报送海淀区卫计委(纸质一式五份,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海淀区卫计委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条件要求择优报送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以大学院校为依托单位申报的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申报表》电子版可从北京中医药科教管理系统(www.bjzyky。com )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卫计委基层卫生科
联系人:骆叶 张亚敏
联系电话:88361260 88364225
电子邮箱:hdjcwsk@163。com
京中医科字[2015]126号—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首批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工作室建设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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