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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通知
来源:池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5/9/18 字体:

2015年下半年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下半年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计划共6名(详见附件),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5年9月6日起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www.chizhou。gov。cn)、池州先锋网(chizhou.ahxf。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池州市卫生局网(www.chzws。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且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须是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09:00至9月19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9月20日09: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0日09: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21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共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和《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满分120分;

《医学卫生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医学卫生基础性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上午8:00—10:00,考《公共基础知识(二)》;10:30-12:00考《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

报考人员可于10月9日09:00至10月10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10月20日前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两个科目成绩均分别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0月12日、13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1011室,联系电话:0566-3219327)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每个科目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1.2×0.4+《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1.2×0.6”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在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仍有同分,则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市卫计委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卫计委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考务及技术咨询电话:0566-2617353

政  策 咨 询 电 话:0566-3219327

监   督 电   话:0566-2088398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5年下半年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共6名)

2015年下半年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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