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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列和计划生育局有关做好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公告
来源:江北区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5/11/6 字体: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卫发〔2008〕293号)、《宁波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甬卫办医政〔2015〕83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江北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调整江北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公布如下:
  (一)江北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 任:黄颖琦
  副主任:陆稚波 程欲晓 范英群 孙俊伟 邵利明
余晶波
  委 员:万媛媛 徐 跃 钟先荣 倪智杰 周 娓 
  娄婧晶 俞 颖 李新科
  (二)江北区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成员
  主 任:李新科
  副主任:钟先荣 杨 杰
  成 员:叶少群 杨 荣 戚梦瑶
  二、考核周期
  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周期为2013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考核统一启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http://dqkh.cmda。gov。cn),简称 “登记管理系统”)。
  三、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我区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前)。
  承担卫生支农、援疆、援藏、援外任务以及外出进修、学习的医师,参加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多点执业注册医师参加第一执业地点医师定期考核,其他执业地点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及不良行为记录由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经当地区卫生计生局确认后提交第一执业地点考核机构,由其汇总后做出综合评定结果。
  四、考核机构
  宁波市第九医院(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619弄68号),联系人:杨荣,联系电话:56802938。
  五、考核步骤
  (一)考核实施(2015年11月6日-12月31日)
  1.考核申报(11月6日-30日):宁波市第九医院下达考核通知后,各医疗卫生单位为本单位参加考核的医师分配账号。考核医师进入“登记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各医疗卫生单位确认本单位个人信息后提交宁波市第九医院审核。宁波市第九医院审核通过的医师提交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考核申请,各医疗卫生单位按《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本单位被考核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签署评定意见后提交至宁波市第九医院复核。
  2.业务水平测试(12月1日-20日):宁波市第九医院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报送的被考核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复核结束后,为通过复核的医师设置业务水平测试项目,公布接受业务水平测试的医师名单。业务水平测试理论考试部分由市医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命题、全市统一组织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实践技能考试由宁波市第九医院自行组织。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试合格,不再进行业务水平测试。
  3.作出考核结论(12月21日-31日):宁波市第九医院综合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试结果,对被考核医师作出考核结论;并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上报区卫生计生局。
  (二)考核结果发放(1月1日-1月30日)
  1.考核结果查询与复核(1月1日-15日):2016年1月1日至15日,由宁波市第九医院书面通知医师考核结果,医师如有异议可在3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宁波市第九医院在收到复核申请30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考核医师本人。区卫生计生局于1月30日前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报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汇总。
  2.考核结果公布(1月16日-1月31日):区卫生计生局公布本辖区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并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按要求记录考核结果。
  (三)提前考核办法
  本周期考核结束后,在下一考核周期内(2015年6月-2017年5月),拟变更执业地点或违反《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提前考核由宁波市第九医院承担,考核结果由宁波市第九医院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上注明。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医师定期考核是《执业医师法》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医师队伍管理和建设、规范医师执业、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本单位定期考核领导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加强管理,规范考核
  宁波市第九医院要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考核程序,严格掌握简易程序的执行标准,认真组织业务水平测试,做好多点执业医师定期考核,保证考核有序开展。区卫生计生局在考核过程中将加强对宁波市第九医院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和督查,对于在考核过程中出现《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行为的,区卫生计生局将按规定给予处理。
  (三)加强沟通,及时反馈
  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区卫生计生局医政与科教科和宁波市第九医院联系。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叶少群   区卫生计生局医政与科教科
  电话:87658580   传真:87658580
  联系人:杨荣   市第九医院
  电话:56802938 传真:87672961 
  附件: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1月3日

  附件: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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