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15年9月16日对袁勋设置在平湖市独山港镇黄姑市场北门口的诊疗点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现查明袁勋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平湖市独山港镇黄姑市场北门口开展诊疗活动。上述活动违反了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被认定为非法行为,现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依法对袁勋予以立案调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检举、举报,一旦发现其继续非法行医的,可直接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96301。同时提醒袁勋,请在15日内到我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西路500号,联系电话:85261220),逾期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平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