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机构:
设置单位(人):浙江诸暨新华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别:综合性医院
名称:诸暨新华医院
选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新光村
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所有制形式:私人
总投资:3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金:8800万人民币
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床位:600张(牙椅12张)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
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
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重症监护室(综合)。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08〕308号)精神,我局对该机构的设置审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8日—1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2016年1月14日前,以信函形式向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暨阳街道高湖路45号,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邮编311800。
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