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疗保险事业处,各区县卫计(卫生)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市管医院,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关于对淄博市医疗保险医保医师进行2015年度培训考核的通知》(淄医险字〔2015〕15号)要求,现就做好考核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上机考试人员
集中上机考试人员为55岁以下人员(1960年9月25日后出生)。
(一)考试时间。11月17日至27日(其中11月21、22日休息),每天安排6场考试,第一场8:30—9:30、第二场9:45—10:45、第三场11:00—12:00、第四场13:30—14:30、第五场14:45—15:45、第六场16:0—17:00。
(二)考试题型。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共20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总分70分。每场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试题以每名考生为单位从医保医师题库中随机抽取。
(三)考试形式。闭卷考试,禁止考生在考试中查阅资料。
(四)考场选择。考生于11月10-16日登录个人账户选择考试地点、场次及时间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注:考场选择后不能更改)。
(五)考试证件。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标注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自主上机考试人员
自主上机考试人员为55周岁(含)以上人员(1960年9月25日及之前出生)。
(一)考试时间。考生于11月16日-20日通过能连接互联网的微机,登陆淄博卫生人才网(www.wsrc。gov。cn),通过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个人账户“医保医师”栏目进行考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培训考核不合格。
(二)考试题型。同集中上机考试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医疗保险医保医师培训考核结果通过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医疗保险事业处管理系统互通共享,是医师开具医保处方的必备条件,请各区县、各单位通知本辖区、本单位所有相关人员按时参加考试。
(二)本次培训考核合格者,可在考核周期内随时登陆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个人账户“医保医师”栏目自行打印《淄博市医疗保险医保医师2015年度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医师开具医保处方的必备条件。
(三)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择期集中组织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不得开具医保处方。
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联系人:仇法新、孟莹,联系电话:3173258。
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联系人:宿涌涛、李良,联系电话:2770733。
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