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2016年1月7日,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安排,委信息中心顺利完成了全省第三周期医院评审社会评价的职工和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
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规定,医院评审还需要开展以职工和患者满意度调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评价。为克服以往社会评价操作性差和主观因素影响多等不足,保证医院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省首次采取了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的方式,完成了27家三级综合、专科医院(不包含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职工和患者满意度调查。
在广大患者及医院职工的配合与支持下,近4万个电话调查的总体满意率为95.87%。调查结果表明,门诊、住院患者和医院职工,对27家医院就医环境的改善、医疗服务与管理水平的提高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