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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举办全省卫生系列计生新闻宣传人员培训班的公告
来源: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2016/2/23 字体: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省计生协会,委直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了提高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新闻宣传人员水平,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沟通能力,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卫生计生人员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南昌举办全省卫生计生新闻宣传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县(市、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省计生协会、委直属单位、委机关处室的新闻宣传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班分四期

  第一期:6月1-- 3日,1日下午2:30后报到。

  第二期:6月3-- 5日,3日下午2:30后报到。

  第三期:6月8--10 日,8日下午2:30后报到。

  第四期:6月10--12 日,10日下午2:30后报到。

  (二)培训地点

  省工商学校(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923号)。

  报到地点:省工商学校住宿楼一楼。

  三、名额分配

  (一)第一期培训人员

  1.南昌、赣州、新余、萍乡、鹰潭市卫生计生委及计生协会选派2名新闻宣传人员,所辖县(市、区)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委选派1名新闻宣传工作人员。

  2.南大四附院、省直属门诊部、赣南医学院一附院、省医科所、省儿童医院、省血液中心、省中研所、省卫生计生监督所、省卫生学会办各选派3--6人。

  (二)第二期培训人员

  1.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分管领导、宣传科(室)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

  2.委直医疗卫生单位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新闻发言人。

  3.委机关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和新闻工作联络员。

  4.委直属有关单位分管领导。

  (三)第三期培训人员

  1.九江、吉安、景德镇市卫生计生委及计生协会选派2名新闻宣传人员,所辖县(市、区)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委选派1名新闻宣传工作人员。

  2.省庐山疗养院、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省寄研所、省人民医院、南大一附院、江西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卫生计生培训中心、省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省职防院、省药具站、省胸科医院选派3--6人。

  (四)第四期培训人员

  1.宜春、抚州、上饶市卫计委及计生协会选派2名新闻宣传人员,所辖县(市、区)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委选派1名新闻宣传工作人员。

  2、南大二附院、南大附属口腔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药研所、省疾控中心、省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江西省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选派3--6人。

  四、培训内容

  (一)电视采访、新闻稿撰写和新闻发布等。

  (二)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特点及如何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等。

  五、其他事项

  (一)外地学员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自理。司机不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二)各地按要求选定人员,以设区市为单位,于5月25日前将电子版的回执表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未合并的,以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委为单位分别上报 )

  委机关处室及省直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训人员名单直接报宣传处。

  联系人:许志军、邬琦

  联系电话:0791--86291983

  电子邮箱:375403953@qq。com

  附件:江西省卫生计生新闻宣传人员培训班回执表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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