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吉安市卫生局中医科,联系电话:0796-8239467。
1、设置单位:吉州区卫生局
2、拟设医疗机构类别:中医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吉州区中医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吉安市吉州区樟山新区C-04-01地块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政府举办非营利性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床位150张 牙椅4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中医科(骨伤科、肛肠科、老年病科、针灸科、推拿科、治未病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急诊科、康复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感染科、输血科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吉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吉安市卫生局
2014年7月23日